第1章

新同桌很帥。


 


每天情書禮物收得不耐煩。


 


我日常默默蹲點垃圾桶,撿漏他丟掉的東西。


 


直到某天被當場抓包。


 


我聲淚俱下地賣慘:


 


「其實我家很窮,父母還重男輕女。我沒錢上學,全靠撿垃圾……」


 


同桌冷臉沉默,轉頭給了我一大筆錢當學費。


 


我喉間一哽,真誠祝福他:「你大富大貴,你會過得很好的!」


 


可後來,聽說他過得不太好。


 


1


 


腕上的手表指向十點十二分。


 


又是加班到深夜。


 


疲憊地關上電腦,我走出了那座辦公大廈。


 


放松下來的大腦感受到胃裡的飢餓叫喊。


 


我聞著香味,在路邊買了個烤地瓜。


 


準備過紅綠燈時,

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。


 


剛買的烤地瓜掉了,還被一腳踩爛。


 


加班到深夜,餓著肚子的我低著頭,破防了。


 


眼淚哗哗往下掉。


 


站在我面前的男人略顯無措,低聲向我道歉:「對不起,我賠給你好不好?」


 


我恨恨地抬起頭,男人英俊的面孔映入我的視野。


 


我們雙雙愣住了。


 


從高考那年到今天,跨越十年,我和曾經的同桌相遇在街頭。


 


人行道上的路燈落下昏黃的光線,像平日夢裡始終籠著一層模糊濾鏡的場景。


 


很不真切。


 


面前的男人高大英俊,卻有些粗粝滄桑。


 


和我記憶裡那個貴氣驕矜、有些散漫的少年相差甚遠。


 


我下意識地掃視他一身沾了灰的工裝,眼睛眨了眨。


 


遲疑地吐出聲:「林奕?


 


這個名字同一旁車道飛馳而過的車聲,驚醒了對方。


 


那雙深邃漆黑的眼睛慌了神,轉瞬即逝,又恢復平靜。


 


男人啞聲說:「你認錯人了。」


 


他錯開視線,轉身就走,步伐很大。


 


拐彎後迅速消失在前方另外一條岔口。


 


我怔怔地站在原地,視線落在地上的爛掉的烤地瓜上,香甜的味道還在往我的鼻腔裡鑽。


 


背後傳來急促的腳步聲,陌生的男人站在一側,衝著夜色大喊:


 


「林奕!你 TM 去哪啊?!」


 


「不是要去喝酒嗎?!」


 


我猛地抬頭,望著男人離開的方向下意識追上去。


 


跑了幾步,驟然停下。


 


遠處的車燈晃進我的視野,亮起一片白熾,那片白光像極了盛夏教室裡的白牆。


 


恍惚間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。


 


2


 


「唐雨晴。」


 


夏日的暑氣熱得惱人。


 


上完體育課體測回來,課間趴著休息的我被人叫醒,抬頭時額前的頭發一片汗湿。


 


頭頂老舊的風扇嘎吱嘎吱地轉響,有氣無力。


 


叫我的男生將一瓶冰紅茶貼到我臉上,我瑟縮了一下。


 


男孩笑得張揚,眉眼俊逸。


 


他將冰紅茶放在我的手旁。


 


「請你喝。」


 


自己開了一瓶,仰頭咕嚕嚕喝了大半。


 


「林奕,你可以寫一下嗎?」


 


有女同學把一本外殼精美的同學錄放在林奕面前,臉頰微紅。


 


林奕眉眼間有過一閃而過的不耐煩。


 


這段時間,他幾乎每天都在寫,導致他一看見這玩意就厭煩。


 


那時臨近初三畢業季,寫同學錄是一種流行的離別紀念方式。


 


上一節的語文課,老師還讓我們以「寫給十年後的一封信」為命題,讓我們寫一篇作文。


 


黑板上還寫著白色醒目的九個大字。


 


林奕是我的同桌。


 


他是城裡來的轉學生,長得帥,家境好,還很白淨。


 


在這個幾乎人人膚色黢黑、土裡土氣的鄉下小鎮,林奕異常打眼。


 


情竇初開的少年時期,他很耀眼。


 


女孩子之間經常討論他,私下都封他是校草。


 


愛慕林奕的人很多,當林奕同桌時,每天都有女孩給他送信送禮物。


 


如此受歡迎的林奕在畢業季自然被很多人邀請寫同學錄。


 


他皺著眉,提筆間迅速寫完,如同完成任務。


 


「我還不如自己寫一份復印一堆,

誰來我就發一份。」


 


我聽著,抿唇偷笑。


 


被林奕的眼角餘光抓個正著。


 


他熟練地轉動著圓珠筆,偏頭看我。


 


忽然問:「同桌,給十年後的一封信你寫了什麼?」


 


我捂住桌上的作文本,說:「這是秘密。」


 


林奕瞧見我的動作,輕嘖一聲。


 


十年後的信裡,林奕的名字出現了好多次。


 


我想那會的我大學畢業了,也已經步入職場。


 


我應該攢夠錢還給林奕了吧?


 


畢竟他給了我一大筆學費的錢。


 


他說,以後我畢業拿的第一份工資,要請他吃大餐。


 


我記住了,在紙上寫:「唐雨晴同學,十年後不要忘記請林奕同學吃大餐。」


 


然而,十年後的我們斷聯了。


 


形同陌路。


 


3


 


年少的我們不懂。


 


成長的第一課就是分道揚鑣。


 


太多熟悉的人最終都變成了無法相交的平行線。


 


能一直保持交集,是難得且珍貴的。


 


能再次重逢的人更是少之又少。


 


可是在這樣的低概率之中,我和林奕重逢了。


 


在一個很平常的日子,平常的時間。


 


沒有動人的畫面,沒有影視劇的浪漫,沒有熟絡驚喜的寒暄。


 


視線交匯的瞬間,他像從未認識過我般選擇擦肩而過。


 


車輛的燈從視野消失。


 


空白的大腦在林奕的聲音中回過神。


 


他飛奔過來,伸手將我拽到安全位置。


 


臉上的怒氣和擔憂在對上我的眼睛時,隨著冷風一同消散。


 


我們相顧無言。


 


明明有太多的話要說。


 


好久不見?


 


你過得還好嗎?


 


你為什麼不和我相認?


 


你跑什麼跑?


 


卻都無從開口,我不知道第一句該說什麼好。


 


「認識?」


 


剛才叫林奕名字的男人走了過來,目光在我和林奕之間逡巡。


 


兩人裝著一樣的藏藍色防塵工服,衣服上的胸口有刺字,光線太暗我看不清。


 


林奕的喉間發出一個低沉的:「嗯」


 


語氣冷淡:「以前的同學。」


 


那種如同對待陌生人的口吻令我心頭發悶。


 


我沉默地掏出手機,想要林奕的聯系方式。


 


注意到他垂落的指尖幾次微抬,又蜷縮。


 


最後,他還是給了我聯系方式。


 


好友通過後,

林奕轉身離開了一會兒。


 


我盯著他的背影,看著他走到路邊小攤買了一個烤地瓜和一包板慄,又返回來。


 


熱乎乎的食物被遞到我懷裡。


 


我咬了一口,被燙出了淚花。


 


模糊的視線裡,林奕的背影越來越遠。


 


4


 


我回到了自己的家。


 


老舊的小區裡沒有電梯,但這裡的房子是屬於我的。


 


這些年我努力工作,拼命掙錢、攢錢,年輕的身體被透支,落了些磨人的小毛病。


 


好在還是存了個首付,在大城市裡安家。


 


雖然依舊背負著房貸,但至少不用再擔心住著住著就被人從出租屋趕走。


 


不用再辛苦搬家。


 


我走到房間,從隱秘的角落櫃子裡拿出一張銀行卡和一本上了密碼鎖的筆記本。


 


轉動出熟悉的數字解鎖。


 


被歲月侵蝕的本子有些脫膠,差點散開。


 


我連忙護住,走到沙發旁坐下,小心翼翼地翻開陳舊發黃的紙張。


 


2011 年。


 


10 月 17 日,晴。


 


今天班裡來了個轉學生,說是從大城市裡來的。我不理解。城裡的書不讀,為什麼跑到教育貧乏的農村讀書,而且還是在初三要中考的關鍵時期。


 


轉學生很帥,很白,叫林奕,他成為了我的新同桌。老師說我成績好可以帶帶他。我鬱悶,他看起來很不好說話、很拽的樣子,會不會在心裡偷偷罵我鄉巴佬。


 


11 月 8 日,立冬。


 


同桌很受歡迎,她們都說他是校草,比某某當紅男團的成員還要帥。經常有女同學託我幫忙遞情書,我很煩但我沒說。


 


我有點不喜歡這個同桌,因為他上課總是心不在焉,

一副很高冷厭世的中二樣子。早上他被老師叫上去默寫,居然一群女生在底下給他提示,我大為震驚,如此明目張膽的嗎?!!!


 


而且,他今天突然問我叫什麼名字,是哪幾個字,同桌半個多月了居然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!可惡!


 


12 月 25 日,聖誕節。


 


今天早上來到教室,我被一群蘋果和禮物包圍了,全是別人送給同桌的。誰說長得帥不能當飯吃的,這都吃撐了好吧,好羨慕。


 


……


 


我看著日記上的記錄,忽地輕笑出聲。


 


那時候的我話很少,但特別喜歡在心裡碎碎念。


 


和林奕同桌了幾個月裡,我和他依舊不太熟,幾乎不怎麼說話。


 


直到他撞破了我的難堪。


 


放學後值日生離開的時間裡,我蹲點垃圾桶撿垃圾時被打球回來的林奕撞見了。


 


我窘迫又尷尬,臉皮燒紅。


 


林奕在短暫的震驚之後,沉默地看了我一會,什麼也沒說,轉身走了。


 


自那之後,他總會時不時地給我一些東西。


 


我不清高,也不覺得被人可憐了不好。


 


默默地將東西塞進書包裡。


 


我家裡很窮。


 


經濟拮據。


 


我從小就經常自己撿垃圾去賣廢品,掙一點零花錢,在有限的金額裡能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。


 


這本日記本就是我用換廢品的錢買來的。


 


我甚至不敢讓父母知道,而是偷偷地把它藏起來。


 


我知道,父母知道了,一定會罵我亂花錢買些沒用的東西。


 


更小的時候,我曾拿著壓歲錢去買了一個好看的動漫封面本子,開心地回家分享,可我得到的回應是被父母帶著去退錢。


 


他們說我還沒上學,買這種沒用的東西幹什麼,要本子家裡不也有。


 


他們壓著我去找店主,說我小孩子不懂,得把錢退回來。


 


那時候的我還不識字,也不懂什麼大道理,我隻知道我是真的喜歡啊,不是亂買,為什麼要否定我,要責罵我。


 


小小的我,第一次感受到難堪的恥辱感。


 


後來,我把這事當成玩笑說給林奕聽。


 


他告訴我:「你喜歡,那它就不是無用的。」


 


「你喜歡,它就是有價值的。」


 


「你的喜歡,你的情緒是最重要的。」


 


5


 


我繼續翻動著日記本。


 


2012 年。


 


3 月 5 號,陰。


 


林奕又給我帶牛奶了,他說家裡買太多喝不完要過期了,在過去的十幾年我從來沒有喝過純牛奶,

不是幻想中的味道。


 


我覺得有股無法接受的腥味,不喜歡。可是林奕一片好心,還用了拙劣的借口,我堅持喝完了。


 


他最近還會陪著我去撿垃圾,一開始是好奇,後面估計是憐憫吧,覺得我一個人可憐兮兮的,就陪著我了。


 


5 月 12 號,小雨。


 


林奕說我幫他補習,他給我補習費,是等價交易,我垂著眼哭了。


 


……


 


我上面一個姐姐,下面一個弟弟。


 


我是那個可有可無、常被忽略的老二。


 


父母重男輕女,大姐很早就輟學出去打工了,弟弟在上小學,在家裡就是個小霸王。


 


我的處境岌岌可危。


 


我害怕父母哪天就不給我讀書了,讓我也出去打工。所以我拼命地學習,考高分,就是為了讓父母覺得我有希望。


 


是個可以長期投資、後期回報率高的「產品」。


 


可還是差點沒書讀。


 


中考前,家裡來了個遠房親戚。


 


父母指著我說:「考完中考就隨你表姨走。」


 


我愣愣地說:「去哪?」


 


「去城裡打工啊!一個月幾千塊呢!」


 


「隔壁你李叔家,靠女兒打工的錢蓋了三層新樓房。」


 


「你去啊,加上你姐的,等你弟弟大了,家裡也能建新房子了。」


 


父母盤算著。


 


我腦袋一陣陣的眩暈,心涼得渾身發顫。


 


在農村,十幾歲出去打工的女孩太多了。


 


我以為隻要學習好,即便父母重男輕女我也能逃過一劫。


 


可我還是逃不過貧窮。


 


回去上學時,我精神恍惚,課堂上一直走神。


 


林奕隨口問:「你怎麼了?」


 


「這周上學天天喪著個臉,你影響到我心情了。」


 


我轉頭看著林奕的臉,內心壓抑的情緒潮水般洶湧地衝出眼眶。


 


我繃不住地哭了,大顆大顆的眼淚滾滾而落。


 


林奕驚詫地看著我,尷尬且手足無措。


 


「我靠,你幹嘛突然哭啊?」


 


「不知道的以為我欺負你了。」


 


我哭了十分鍾,上課鈴響就擦幹了眼淚。